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债券市场更好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通知》
7月22日,证监会与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债券市场更好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通过加强金融服务引导、市场监管规范和部门沟通协作等方式增强债券市场服务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质效。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通过完善融资服务、推动产品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投入等方式优化金融服务体系,促进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二是通过教育引导、联合奖惩、追责问责等方式规范民营企业运营,维护良好市场生态;三是建立跨部门联络协调机制,加强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发展改革部门与各级工商联在规范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合作,及时分析新情况,商议解决重大问题。(证监会网站)
为规范证券公司对外发送交易结算及对账数据行为,提高数据传输质量和效率,防范数据传输风险,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并于7月20日发布了《证券公司交易结算及对账数据对外发送指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指引》规范了证券公司交易结算及对账数据发送的适用范围、数据内容、日常运营与管理职责、技术系统建设要求、相关合同协议的必备条款和数据接口规范等方面内容。(中证协网站)
为便于市场参与者了解和熟悉债券借贷业务,ope体育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借贷业务办法》有关规定,深交所制定并于7月22日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5号——债券借贷业务》,自2022年7月25日起施行。(深交所网站)
7月1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了《中证1000股指期货合约》《中证1000股指期权合约》《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证10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权合约交易细则》。以上合约、细则自2022年7月22日起实施。(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网站)
在科创板开市三周年之际,上海证券交易所7月22日上午举行科创板企业座谈会。
易会满指出,科创板开市交易三年来,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亲切关怀下,市场发展取得显著成绩,运行总体平稳,试点注册制有序运转,改革试验田作用充分彰显,市场生态持续优化。特别是科创板的包容性、适应性明显提升,“硬科技”产业集聚效应持续增强,资本市场服务科技自立自强迈上新台阶。
下一步,证监会将坚守科创板定位,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提升科创板科技引领力和国际竞争力。一是完善支持“硬科技”制度安排,加快做市商制度落地,丰富科创板指数及产品体系,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推动科创板做优做强。二是完善试点注册制安排,加快监管转型ope体育,扎实做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各项准备。三是持续加强科创板监管,压实发行人、中介机构责任,依法严惩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网站)
证监会近日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开展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期权交易。相关合约正式挂牌交易时间为7月22日。
股指期货和期权是资本市场的风险管理工具,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股票市场规模稳步扩大,投资者风险管理需求随之增加。上市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期权,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满足投资者避险需求,健全和完善股票市场稳定机制,助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下一步,证监会将督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做好各项工作,保障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期权的平稳推出和稳健运行。(证监会网站)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期推出组合型信用保护合约(CDX)试点,以市场化方式支持企业融资。7月18日,首批两个CDX试点产品交易及报价功能上线实施。首批两个CDX试点产品为CSI-SSE交易所民企CDX组合和CSI-SSE交易所大型发行人CDX组合,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担任组合管理人。
CDX可为包括优质民营企业在内的债券发行人提供一篮子的信用保护,与单一信用保护合约相互补足。CDX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交易效率高,投资者完成一笔CDX交易即可实现对多个参考实体的风险保护,节约了交易成本;二是分散化效果好,组合由一篮子参考实体构成,有助于更好地解决集中度问题,实现分散风险的目的。(上交所网站)
四川证监局对A证券成都龙腾东路营业部及其从业人员吴某某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7月21日,四川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A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腾东路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吴某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吴某某在A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龙腾东路营业部任职期间,向客户推介虚构的金融产品谋取不正当利益。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A证券成都龙腾东路营业部及其从业人员吴某某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四川证监局网站)
福建证监局对B证券晋江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及其从业人员刘某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7月22日,福建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B证券有限公司晋江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刘某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刘某在B证券晋江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认购的行为。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B证券晋江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刘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7月20日,宁波证监局发布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金某某)》。
金某某在C证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岗工作期间,借李某某名义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所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宁波证监局决定没收金某某违法所得1,049,194.95元,并处以1,000,000元罚款ope体育。(宁波证监局网站)
经查明,李某某、梁某在保荐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烷科技、公司)公开发行并上市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事实:硅烷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于2021年12月29日获得受理。审核期间,公司于2022年5月9日披露《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18年至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中涉及的会计差错事项进行说明,并对2018年至2021年的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其中,2020年净利润调减比例为6.17%;2019年净利润调减比例为19.27%,2018年净利润调减比例为12.42%。李某某、梁某,作为硅烷科技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未能通过全面核查验证在申报前发现并处理前述会计错报事项,未能勤勉尽责,对相关事项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决定对李某某、梁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北交所网站)
7月13日,陕西证监局发布了《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周某某)》。
2021年4月27日至今,周某某担任D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任职期间,周某某于2021年5月12日、6月11日使用本人手机下单操作“周某某”证券账户,分别买入“东山精密”500股、“领益智造”1000股,累计成交金额15,850元。前述买入股票于2021年6月23日全部卖出,卖出成交金额18,965元,扣减相关税费后共盈利3,080.35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周某某没收违法所得3,080.35元,并处以9,241.05元罚款。(陕西证监局网站)
经查,傅某某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2022年6月30日18时许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发布自己编造的有关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虚假信息被转发传播,其中显示其“傅某某@西部通信首席”微信名,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傅某某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其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陕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陕西证监局网站)
7月11日,上交所发布了《关于对F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予以书面警示的决定》。
经查明,F证券作为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17苏建01”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发行人于2017年3月31日发行公司债“17苏建01”,2017年4月7日,发行人即将“17苏建01”债券募集资金5.96亿元一次性从募集资金专户转至公司一般账户,在此账户中存储、使用募集资金,并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F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未及时发现并纠正发行人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行为,对发行人募集资金规范使用监督不到位。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2007年修订)》第6.3条、《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第7.1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ope体育上交所决定对F证券予以书面警示,并要求F证券于收到书面警示决定后2个月内将加盖公司公章的整改报告书面报送上交所。(上交所网站)
北交所对G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给予其保荐代表人梁某某、张某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7月12日,北交所发布了《关于对G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和《关于给予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纪律处分的决定》。
G证券作为生物谷的保荐机构,梁某某、张某作为生物谷的保荐代表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未有效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未及时向北交所报告重大事项,发布风险提示公告;(三)出具核查报告存在不真实、不准确。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决定对G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十九条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决定给予梁某某、张某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ope体育(北交所网站)